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及《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进出境特殊物品必须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卫生检疫监督管理。未经海关许可,不准进境、出境。一起来看看关于特殊物品,您需要了解哪些事吧!
一、违规案例展示
梭菌毒素、肉毒素
2024年3月,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在对出境前往中国台湾的旅客行李过机检查时,查获1名旅客未申报、个人携带梭菌毒素9瓶、肉毒素1瓶。
人脂肪干细胞提取物
2024年3月,福州长乐机场海关的出境前往日本的旅客行李过机检查时,查获1名旅客未申报、个人携带人脂肪干细胞提取物4盒。
胎盘素
2024年1月,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在对出境前往日本的旅客行李过机检查时,查获1名旅客未申报、个人携带胎盘素4盒。
单克隆抗体
2023年12月,福州长乐机场海关的出境前往日本的旅客行李过机检查时,查获1名旅客未申报、个人携带单克隆抗体1盒。
海关提醒
上述物品均无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及相关材料,且当事人、货主或其代理人均未提前、如实申报,海关依法将其截留处理。
小编,请问特殊物品是什么呀?
特殊物品是指进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物品。“特殊”体现在此类物品易传播传染病,或有传播传染病的潜在风险、冷链运输以及对通关速度要求高等特点,因此其属于海关严格检疫监管的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及《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进出境特殊物品必须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卫生检疫监督管理。未经海关许可,不准进境、出境。
特殊物品都有哪些呢?
特殊物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1.微生物
是指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以及寄生虫、环保微生物菌剂。
2.人体组织
人体组织指人体细胞、细胞系、胚胎、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排泄物等。
3.生物制品
包括用于人类医学、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疫苗、抗毒素、诊断用试剂、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以及毒素、抗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变态反应原、核酸、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等生物活性制剂;
4.血液及其制品
血液是指人类的全血、血浆成份和特殊血液成分。血液制品是指各种人类血浆蛋白制品。
海关提醒
此类物品存在易传播传染病,或有传播传染病的潜在风险、冷链运输以及对通关速度要求高等特点,属于海关严格检疫监管的对象,未经许可,不准进出境。
二、特殊物品的进出境流程
01 检疫审批
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申请人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点击“行政审批”模块,右下角点击“更多”,选择“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功能,按要求网上填写申报单,向直属海关进行申报。
02 检疫查验
进境特殊物品到达口岸后,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进境口岸隶属海关申报。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出境前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其所在地隶属海关申报。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不予进境或者出境。
口岸海关对经卫生检疫符合要求的进出境特殊物品予以放行。
对需实验室检测的进境特殊物品,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口岸海关的要求将特殊物品存放在符合条件的储存场所,经检疫合格后方可移运或者使用。
海关提醒
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者生物制品进出境的,不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进出境时应当向海关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03 后续监管
进境特殊物品如属于高风险特殊物品,海关实施后续监管,需实施后续监管的进境特殊物品(见《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上的批注),其使用单位应当在特殊物品进境后30日内,向目的地海关申报,由目的地海关实施后续监管。
三、办理特殊物品审批所需材料
小编,请问办理特殊物品审批需要哪些申请材料呢?
办理审批所需要的材料有这些哦!
首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时,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的电子版:
1.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1)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单位地址、生产场所、实验室设置、仓储设施设备、产品加工情况、生产过程或者工艺流程、平面图等;
(2)实验室生物安全资质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谢谢小编,我学会啦!